重庆分公司,新征程启航
为企业提供网站建设、域名注册、服务器等服务
和商标、专利、著作权等一样,域名也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尤其现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发展,域名逐渐成为信息和品牌传递的重要渠道之一。由于域名注册有“先到先得”的原则,且手续便捷、成本较低;域名遭抢注、网站被高仿的情况屡见不鲜。网站被高仿、山寨,也可以主张商标、著作权侵权或不正当竞争等,通过律师函、投诉、诉讼等方式解决;但如果域名最终无法拿回,仍然会因维权不彻底而导致后续其他问题的发生。因此,域名争议仍是打击由此引发的知识产权侵权的核心问题。据此,本文将主要探讨域名争议解决问题。
成都创新互联公司是一家集网站建设,屯昌企业网站建设,屯昌品牌网站建设,网站定制,屯昌网站建设报价,网络营销,网络优化,屯昌网站推广为一体的创新建站企业,帮助传统企业提升企业形象加强企业竞争力。可充分满足这一群体相比中小企业更为丰富、高端、多元的互联网需求。同时我们时刻保持专业、时尚、前沿,时刻以成就客户成长自我,坚持不断学习、思考、沉淀、净化自己,让我们为更多的企业打造出实用型网站。#解决途径:域名仲裁
针对由此引发的域名争议,域名仲裁就是常见的高效解决途径之一。知名支付工具PayPal就曾通过仲裁夺回域名PayPals.com,苹果公司曾通过仲裁收回域名aplestore.com。
# 解决规则
根据顶级域名的种类划分,例如常见的.com、.org、.net、.cn、.中国等,不同的域名争议适用不同的解决规则,其中包括《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和《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第4条a规定:如果第三方(即"投诉人")依照议事规则向适当的提供商提出如下声明,则你方必须服从强制性行政程序:(i)你方的域名与投诉人拥有的商标或服务标记相同或极其相似,容易引起混淆;(ii)你方不拥有对该域名的权利或合法利益;(iii)你方的域名已被注册并且正被恶意使用。在行政程序中,投诉人必须证实以上三种情况同时存在。《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第八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应当得到支持:(一)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二)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三)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
#总结
总结来说,投诉人的请求想要获得支持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一)争议域名与投诉人在先享有的商标或标志相同或构成混淆性近似; (二)被投诉人不享有争议域名的相关权益;(三)争议域名的注册或使用存在恶意。基于此,投诉人可以要求将争议域名转移至投诉人。和纷繁复杂的诉讼程序和可能会碰到抢注人狮子大开口的商业谈判相比,域名争议仲裁有下列优势:审理方式便捷(如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就可提交电子投诉材料、接收仲裁文书等);审理期限短(仲裁机构对于案件的审理有严格的流程和时限要求,一般1至2个月左右即可审结);争议解决成本低(官费部分仅需支付专家组费用和仲裁机构的管理费用);如果投诉人和被投诉人之前存在多个域名争议还可要求合并审理从而节省时间提高效率;拿到有利裁决后执行力强(争议域名的注册商会根据裁决协助投诉人进行域名转移)等。在新媒体时代,域名就好比门牌号码,也是连接企业和互联网的纽带;对于域名抢注,域名争议仲裁不失为一个好选择。域名争议顺利解决,网站被高仿、山寨域名等一系列问题也会迎刃而解。本期作者:Jerry Huang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