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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文献较早出现“的”字约在东汉时期,如汉印《平旳国丞》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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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地理志》:“平的侯國”,颜师古注曰:“的,音丁歴反,其字从白”,宋祁曰:“的当作旳,从日。”说明颜师古和宋祁所见《汉书》版本中“旳”也是写作“的”,可见“的”应是“旳”字在汉代俗写变异的结果。那么,构件“日”为什么会变异作“白”呢?我们认为或许是“变形义化”的结果,即当构件“日”旁不足以提示词语意义时,将其改造成形近且更能提示词义的“白”。段玉裁注:“旳者,白之明也,故俗字作的”,其说甚是。
“旳”或“的”所记录的词语本义为{明亮、鲜明}。《说文》:“旳,明也,从日勺声,《易》曰:‘为的颡。’”段注认为是“白之明也”,《说文解字约注》认为:“旳之言灼也,凡物之灼然易辨者皆曰旳,《新序杂事篇》云:‘此旳旳然若白黑。’是也。” 《广雅释诂》:“旳,明也”,王念孙疏证:“旳之言灼灼也。”因而可知“旳”的本义是“鲜明的”,与其形符“日”所提示的“明亮”等义相合,这种形义统一的本义用法即为本用职能,以下是几个较早的本用用例:
(1)宋玉《神女赋》:“眉联娟以蛾扬兮,朱唇的其若丹。”
(2)《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宜笑旳皪”,司马贞索隐引郭璞曰:“旳皪,鲜明皃也。”
(3)《淮南子说林》:“旳旳者获,提提者射。”高诱注:“旳旳,明也,为众所见,故获。”
(4)故君子之道,闇然而日章;小人之道,的然而日亡。(《礼记中庸》)
例(1)中“的”是形容朱唇之光泽、鲜亮;例(2)(3)(4)或通过重叠“旳”或加上形容词词尾“然”表示鲜明、明亮的样子。汉以后“旳”或“的”本用用例也很多:
(5)珠帘的晓光,玉颜艳春彩。 (《代闺人春日》)
(6)风蒲半折涵雁起,竹间的㿨横江梅。(《分类东坡诗赵令晏崔白大图幅径三丈》)
(7)万象森罗影现中。一颗圆明光的历。(《古尊宿语录》)
例(5)中“的”表现出珠帘在晨光照耀下发出明亮光芒的样子;例(6)、(7)中的“的㿨”(的历)是一个叠韵连绵词,义为明亮,“的”实际上是记录了其中一个音节,然而“㿨”(历)应是“的”的衍音,“的”是整个词的意义来源与重心,故也列于此处。宋代以后本用的用法逐渐减少近于消失,元代之后由于“的”主要用来记录助词,其他用法消失殆尽。即使偶有使用也属于偶见的仿古用法。
① 李运富:《汉字语用学论纲》,《励耘学刊》(语言卷)(总第1辑),学苑出版社,2005年版。李运富:《“汉字学三平面理论”申论》,《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
② 何余华:《汉字“形构用”三平面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语文研究》,2016年第2期。
③ 本文所指的“本用”(记录表达义值与字符形体构意有密切联系的词项)、“兼用”(记录与本用义值有某种联系的词项)、“借用”(记录与本用义值无关的词项或音节),参见李运富《汉字学新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④ 罗福颐:《汉印文字征》,文物出版社,1978年9月,第七卷。
二、“的”的兼用职能
出于经济性原则的考虑,新词不断派生出来后,不可能为每个新词专造一个新字记录,较为经济省便的方法是仍用源词的字形记录,由此使得源词记录字形的职能不断扩展。
2.1记录词项{的2},表示“白”
该词项主要用于形容动物(一般为马,也有例外)的毛色,也有少数用来形容人发色的,大片暗色毛发中的浅色毛发,会显得极为鲜明,因而是{的1}的引申义,后来在该用法中总结出“白”的义项。用例如:
(8)其于马也,为善鸣,为馵足,为作足,为的颡。(《周易说卦》)
(9)赤菟之腾声,的颅之济主。(《全梁文元帝三》)
(10)备急曰:“的卢:今日厄矣,可努力!”的卢乃一踊三丈,遂得过。(《三国志》)
例(8)中明显看出“的”是形容马额之白,例(9)和(10)则反映出“的卢”和“的颅”两个词形。“的卢”常被解释为“黑白相间的马”,“卢”有黑色之义,“的”指白色;而例(9)则写作“头颅”的“颅”,则构词理据不同,然而如果从最早《周易》中“的颡”来看,指白额的马,字形作“颅”符合源初理据,“的卢”应是理据被重新解释后的新词。
除用来形容马毛色外,亦有形容其他动物及人毛色的,如:
(11)太兴中,吴民华隆,养一快犬,号的尾,常将自随。(《搜神记》)
(12)亲咏《关山月》,归吟鬓的霜。(黄韬《送友人边游》)
例(11)中“的”用来形容犬尾之白,例(12)中“的”用来形容鬓发之白,都较为少见。
2.2记录词项{的3}或双音节中的语素,表示“明确的,确切的”
具体的“鲜明”之义引申为抽象事物的明确与确切,极为自然,用例如:
(13)孰不称贤于此,取伦于的史。(《唐代墓志汇编续集》)
(14)又云:近得的信,李邻德船回。(《入唐求法巡礼行记》)
(15)空将白马,由恐狐疑。车匿鄙词,难为的实。(《敦煌变文选》)
(16)原约在今年,今足下知其人,必是有的信,望乞见教。(《二刻拍案惊奇》)
{的3}作为单音节形容词的用例多见于宋元之前,如例(13)、(14)、(15),基本上都可以对译为“明确的、确切的。”宋元以后只偶见类似用例,如例(16)。
宋元之后,由于“的”主要用于表示助词{的8},且口语中双音化过程已经基本完成,单音节形容词{的3}开始经常地用“的确”、“的当”等双音词来表达,实际上“的”已经用来记录不成词语素,例如:
(17)你丈夫的确未死,小娘子他日夫妇相逢有日。(《沈小霞相会出师表》)
(18)听说耆中丞写信到长沙,请憩亭招募士兵几千,到长江增援,不知道的确不的确?(《曾国藩家书》)
另有一双音词{的证}(确凿的证据),唐以前或已产生,一直沿用至今:
(19)李善注“萧曹绛灌之属”:“…又引《外戚窦皇后传》实书绛侯灌将军,为绛灌二人的证。(《文选刘子骏移书让太常博士》)
2.3记录副词{的4},表示“确实”
表“确实”的副词是由表示“明确地,确切地”的形容词{的3}虚化而来,常用在动词前作状语,用例如:
(20)逸少学钟的可知,近有二十许首,此外字细画短,多是钟法。(《全梁文》)
(21)今既六遍造,六遍皆摧裂,的应不称大圣之心。成都IDC机房托管(《入唐求法》)
(22)待知的死不疑,追夺亦应未晚。(《敦煌文献唐安西判集残卷》)
(23)的非仁明之用心也,若长怀此志,果为后悔。(《大金吊伐录》)
副词{的4}经常性地置于谓语前作状语也多见于宋元之前,如例(20)至(23),义为“明确地,确切地”,宋元之后用例逐渐减少,但仍零星可见,如:
(24)彼桀骜者遂欲以招抚狃我,谓我于招抚之外,的无别智略可为彼制,不亦谬乎!(李贽 《〈西征奏议〉后语》)
(25)余闻岳州更有公墓,但未知的在何许。(刘献廷 《广阳杂记》卷二)
2.4记录词项{的5}或成语中的语素,表示“靶心”
马匹的白色额头处在马首的中心位置,是颜色和位置最鲜明的部位,射箭打靶的靶心也常用鲜明色彩标志,因而靶上目标鲜明部分也称“的”,表明该义项是由本义直接引申而得。该词项用例的时代较早,在《诗经》中已见,在宋元以前是{的}的常用义,传世、出土文献用例都有大量用例,如:
(26)发彼有的,以祈尔爵。(《诗经小雅彼之初筳》)
(27)发彼有的,雅容其闲。(东汉《潘乾墓碑》)
(28)《汉书》:“欠道同的”,颜师古注:“的,谓所射之准臬也。”
(29)《文选•曹植〈白马篇〉》:“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李善注:“的,射质也。”
(30)破的由来事,先锋孰敢争。(杜甫《敬赠郑谏议十韵》)
(31)宝马嘶羣行杂锦,红旗悬的射穿杨。(徐渭《奉侍少保公宴集龙游之翠光岩》)
以上各例中“的”均用为单音节名词,义为靶心,或代指整个靶子。清代以后直到当今,“靶心”义项保留在 “一语中的”、“无的放矢”、“众矢之的”等少数几个固定语词中,如:
(32)幸而欧洲各国互相猜忌,莫敢先发以树众矢之的。(《清经世文三编》)
2.5记录词项{的6},表示“目的、标准”
该义项是由{的5}引申而来,具体的靶子、靶心抽象化为“目的、标准”。各时代用例如:
(33)人主之听言也,不以功用为的,则说者多棘刺、白马之说。(《韩非子外储说上》)
(34)观色以窥心,皆有因缘以准的之。(《论衡知实》)
(35)方当追踪上古,准的来今,享万钟之殊荣,尽色养之深原。(北魏《元勰妃李媛华墓志》)
(36)行为师范,则天下挹其清徽;言为准的,则海内称其博识。(《唐代墓志汇编续集》)
例(33)中用单音节名词来表示“目的、标准”之义,较为少见,大部分情况都是与“准”、“指”等名词连用。
2.6记录词项{的7},表示“要点、大义”
该义项是由{的5}引申而来,“靶心”是射箭的目标,因此引申出{的6},然而也是二维平面上靶子的中心,因而引申出义为“要点、大义”的{的7},用例如:
(37)享五帝于明堂,则泛配文武,泛之为言无的之辞,其礼既盛,故祖宗并配。(《全梁文》)
(38)师遂嘱曰,吾在云岩先师处,亲印宝镜三昧,事穷的要,今付于汝。(《筠州洞山悟本禅师语录》)
(39)孰知其指的。(李白《草创大还赠柳官迪》)
(40)其指示心法,广大分晓,如云廓天布。而后之学者,失其旨的。(《禅林僧宝传》)
例(37)中“的”作为单音节名词使用,其余例子则与“指”、“旨”连用,以进一步明确其“要点”之义。
2.7记录词项{的8},表示“女子面部的装饰”
《释名释首饰》:“以丹注面为的,的,灼也,此本天子诸侯之群妾以次进御,其有月事者止而不御,重以口说,成都app软件开发公司故注此丹于面,的然为饰,女史见之,则不书名于其第录也。”面部的这种特别的装饰具有“的然可识”(即鲜明)的特征,故用“的”或“的子”来命名它。用例如:
(41)施华的,结羽钗。(王粲《神女赋》)
(42)珥明珰之迢迢,照双的以发姿。(傅玄《镜赋》)
(43)无由飘一的,娇杀寿阳眉。”(徐渭《画红梅》)
例中可见“的”作为面部饰物有时成双而饰,如例(42),有时似只一处,如例(43)。
2.8记录词项{的9},表示“莲实”的“菂”
《尔雅释草》;“荷其实,莲其中,的。”莲实色白且位于莲花中心,所以莲实也被称之为“的”,《集韵》:“的,莲子也”,“菂”字后出,是为记录莲实义专造的字形:
(44)青房兮规接,紫的兮圆罗。(鲍照《芙蓉赋》)
(45)剩结茱萸枝,多擘秋莲的。(李商隐《李夫人》之二)
(46)船中有诸谷,唯麻子大如莲的,苏人种之,初歳亦如莲的,次年渐小。(《梦溪笔谈》)
就我们的测查结果来看,宋以前多用“的”字记录,宋以后多用后出本字“菂”记录。
2.9记录词项{的10},表示琴上指示音阶的标志
《汉语大字典》认为“的”字还可以表示琴上指示音阶的标志,这应该是由鲜明义引申出来的,所引例证:《文选•枚乘〈七发〉》“九寡之珥以为约”。唐李善注:“《字书》曰:‘约亦的字也,都狄切。’的,琴徽也。”不过我们认为“约”也有可能是“的”字书写变异致误的结果。
2.10记录词项{的11},表示尖耸的山峰
尖耸的山峰特异于其他地形,成为地理形势中的鲜明突出部位,所以也被称为“的”, 这也是由本用职能引申出来的。用例如:南朝梁宣帝《游七山寺赋》:“神篢嵒嵒而独立,仙的皎皎以孤临。”明代王志坚《表异录•山川》:“壑之凸凹者曰嚣,峰之尖射者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