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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样式的优先级别分析,CSS样式的优先级

CSS选择器、优先级以及!important知识总结

关于CSS选择器,首先请看这里: CSS 选择器参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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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我们可以将CSS选择器分为以下几种:

script async src="//jsfiddle.net/hysunny/3gwbeu3v/embed/html,css,result/"/script

示例:

说明:以下E表示元素,attr表示属性,val表示属性的值。

说明:以下E表示元素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E:not(s) ,匹配不符合当前选择器的任何元素

示例:

E:target ,匹配文档中特定"id"点击后的效果

示例:

这里我们简单讨论下后代元素选择器和子元素选择器的区别

示例

CSS优先级是指CSS样式在浏览器中被解析的 先后顺序 。

多重样式(Mutiple Styles):如果外部样式、内部样式和内联样式同时应用于同一个元素,就是多重样式的使用情况。

一般情况下,( 外部 样式)External style sheet ( 内部 样式)Internal style sheet ( 内联 样式)Inline style

例外 :如果外部样式放在内部样式的后面,则外部样式将会覆盖内部样式。

示例:

给不同的选择器分配不同的权值

解释:

示例

结果:标签内的数据显示为蓝色。

比较样式的优先级是,只需统计不同选择器的个数,然后与对应的权值相乘即可。根据结果便可得出优先级。

看到这里,有些同学是不是对!important有点迷惑呀 为什么有了它,就优先级最高呐 下面我们再来详细讲一讲!important~

!important 是CSS1就定义的语法,作用是提高指定样式的应用优先权。

语法格式: {cssRule !important} ,即写在定义的最后面,例如: box { color: red !important}

声明了 !important 的样式,具有最高的优先级,相当于写在最下面(最后定义)

IE 6.0 不完全 支持!important

IE支持重定义中的!important,例如:

你将会发现定义了样式 class="yuanxin" 时,在IE下,字体显示为红色(#e00)。

但不支持同一定义中的 !important 。例如:

此时在IE6下不支持,你将会发现定义了样式 class="yuanxin" 时,字体显示为黑色(#000)。

解释 :

important的样式属性和覆盖它的样式属性单独使用时(不在一个{}里),IE 6.0认为!important优先级较高,否则当含!important的样式属性被同一个{}里的样式覆盖时,IE 6.0认为!important较低!

再举一个例子:

因为IE 6.0一直都不完全支持这个语法,而其他的浏览器都支持。因此我们就可以利用这一点来分别利用!important,我们可以针对IE和非IE浏览器设置不同的样式,只要在非IE浏览器样式的后面加上!important。

完。

总结内容参考以下:

w3school_CSS 选择器参考手册

阮一峰_CSS选择器笔记

css选择器优先级深入理解

CSS 的优先级机制[总结]

十分感谢你们的分享 n(*≧▽≦*)n

注:原文章首发于: CSS选择器、优先级以及!important知识总结 ,现迁移至此。

script async src="//jsfiddle.net/hysunny/3gwbeu3v/embed/html,css,result/"/script

[img]

css的优先级顺序是怎样的

当创建的样式表越来越复杂时,一个标签的样式将会受到越来越多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来自周围的标签,也可能来自其自身。下面我们从这两方面去看看 CSS 样式的优先级。

CSS 的继承性

CSS 的继承特性指的是应用在一个标签上的那些 CSS 属性被传到其子标签上。看下面的 HTML 结构:

div

p/p/div

如果 div 有个属性 color: red,则这个属性将被 p 继承,即 p 也拥有属性 color: red。

由上可见,当网页比较复杂, HTML 结构嵌套较深时,一个标签的样式将深受其祖先标签样式的影响。影响的规则是:

CSS 优先规则1: 最近的祖先样式比其他祖先样式优先级高。

例1:

!-- 类名为 son 的 div 的 color 为 blue --div style="color: red"

div style="color: blue"

div class="son"/div

/div/div

如果我们把一个标签从祖先那里继承来的而自身没有的属性叫做"祖先样式",那么"直接样式"就是一个标签直接拥有的属性。又有如下规则:

CSS 优先规则2:"直接样式"比"祖先样式"优先级高。

例2:

!-- 类名为 son 的 div 的 color 为 blue --div style="color: red"

div class="son" style="color: blue"/div/div

选择器的优先级

上面讨论了一个标签从祖先继承来的属性,现在讨论标签自有的属性。在讨论 CSS 优先级之前,先说说 CSS 7 种基础的选择器:

ID 选择器, 如 #id{}

类选择器, 如 .class{}

属性选择器, 如 a[href="segmentfault.com"]{}

伪类选择器, 如 :hover{}

伪元素选择器, 如 ::before{}

标签选择器, 如 span{}

通配选择器, 如 *{}

CSS 优先规则3:优先级关系:内联样式 ID 选择器 类选择器 = 属性选择器 = 伪类选择器 标签选择器 = 伪元素选择器

例3:

// HTMLdiv class="content-class" id="content-id" style="color: black"/div// CSS#content-id {

color: red;}.content-class {

color: blue;}div {

color: grey;}

最终的 color 为 black,因为内联样式比其他选择器的优先级高。

所有 CSS 的选择符由上述 7 种基础的选择器或者组合而成,组合的方式有 3 种:

后代选择符: .father .child{}

子选择符: .father .child{}

相邻选择符: .bro1 + .bro2{}

当一个标签同时被多个选择符选中,我们便需要确定这些选择符的优先级。我们有如下规则:

CSS 优先规则4:计算选择符中 ID 选择器的个数(a),计算选择符中类选择器、属性选择器以及伪类选择器的个数之和(b),计算选择符中标签选择器和伪元素选择器的个数之和(c)。按 a、b、c 的顺序依次比较大小,大的则优先级高,相等则比较下一个。若最后两个的选择符中 a、b、c 都相等,则按照"就近原则"来判断。

例4:

// HTMLdiv id="con-id"

span class="con-span"/span/div// CSS#con-id span {

color: red;}div .con-span {

color: blue;}

由规则 4 可见,span 的 color 为 red。

如果外部样式表和内部样式表中的样式发生冲突会出现什么情况呢?这与样式表在 HTML 文件中所处的位置有关。样式被应用的位置越在下面则优先级越高,其实这仍然可以用规则 4 来解释。

例5:

// HTML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style-link.css"style type="text/css"@import url(style-import.css); div {

background: blue;}/stylediv/div// style-link.cssdiv {

background: lime;}// style-import.cssdiv {

background: grey;}

从顺序上看,内部样式在最下面,被最晚引用,所以 div 的背景色为 blue。

上面代码中,@import 语句必须出现在内部样式之前,否则文件引入无效。当然不推荐使用 @import 的方式引用外部样式文件,原因见另一篇博客:CSS 引入方式。

CSS 还提供了一种可以完全忽略以上规则的方法,当你一定、必须确保某一个特定的属性要显示时,可以使用这个技术。

CSS 优先规则5:属性后插有 !important 的属性拥有最高优先级。若同时插有 !important,则再利用规则 3、4 判断优先级。

例6:

// HTMLdiv class="father"

p class="son"/p/div// CSSp {

background: red !important;}.father .son {

background: blue;}

虽然 .father .son 拥有更高的权值,但选择器 p 中的 background 属性被插入了 !important, 所以 p 的 background 为 red。

错误的说法

在学习过程中,你可能发现给选择器加权值的说法,即 ID 选择器权值为 100,类选择器权值为 10,标签选择器权值为 1,当一个选择器由多个 ID 选择器、类选择器或标签选择器组成时,则将所有权值相加,然后再比较权值。这种说法其实是有问题的。比如一个由 11 个类选择器组成的选择器和一个由 1 个 ID 选择器组成的选择器指向同一个标签,按理说 110 100,应该应用前者的样式,然而事实是应用后者的样式。错误的原因是:权重的进制是并不是十进制,CSS 权重进制在 IE6 为 256,后来扩大到了 65536,现代浏览器则采用更大的数量。。还是拿刚刚的例子说明。11 个类选择器组成的选择器的总权值为 110,但因为 11 个均为类选择器,所以其实总权值最多不能超过 100, 你可以理解为 99.99,所以最终应用后者样式。

Css中样式的优先级

当在一个样式声明中使用一个 !important 规则时,此声明将覆盖任何其他声明。虽然,从技术上讲, !important 与优先级无关,但它与最终的结果直接相关。使用 !important 是一个 坏习惯 ,应该尽量避免,因为这破坏了样式表中的固有的级联规则 使得调试找bug变得更加困难了。当两条相互冲突的带有 !important 规则的声明被应用到相同的元素上时,拥有更大优先级的声明将会被采用。

一些经验法则:

什么的情况下可以使用 !important:

A) 覆盖内联样式

你的网站上有一个设定了全站样式的 CSS 文件,同时你(或是你同事)写了一些很差的内联样式。

全局的CSS文件会在全局范围内设置网站的外观,而直接在各个元素上定义的内联样式可能会覆盖您的全局CSS文件。 内联样式和!important都被认为是非常不好的做法,但是有时你可以在CSS文件里用!important去覆盖内联样式。

在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在你全局的 CSS 文件中写一些 !important 的样式来覆盖掉那些直接写在元素上的行内样式。

CSS 优先级

继承得到的样式的优先级是最低的;最近的祖先样式比其他祖先样式优先级高;"直接样式"比"祖先样式"优先级高。

1、无继承性的属性

①  display:规定元素应该生成的框的类型

②  文本属性:

vertical-align:垂直文本对齐

text-decoration:规定添加到文本的装饰

text-shadow:文本阴影效果

white-space:空白符的处理

unicode-bidi:设置文本的方向

③  盒子模型的属性:width、height、margin 、margin-top、margin-right、margin-bottom、margin-left、border、 border-style、border-top-style、border-right-style、border-bottom-style、border-left-style、border-width、border-top-width、border-right-right、border-bottom-width、border-left-width、border-color、border-top-color、border-right-color、border-bottom-color、border-left-color、border-top、border-right、border-bottom、border-left、padding、padding-top、padding-right、padding-bottom、padding-left

④  背景属性:background、background-color、background-image、background-repeat、background-position、background-attachment

⑤  定位属性:float、clear、position、top、right、bottom、left、min-width、min-height、max-width、max-height、overflow、clip、z-index

⑥  生成内容属性:content、counter-reset、counter-increment

⑦  轮廓样式属性:outline-style、outline-width、outline-color、outline

⑧  页面样式属性:size、page-break-before、page-break-after

⑨  声音样式属性:pause-before、pause-after、pause、cue-before、cue-after、cue、play-during

2、有继承性的属性

①  字体系列属性

font:组合字体

font-family:规定元素的字体系列

font-weight:设置字体的粗细

font-size:设置字体的尺寸

font-style:定义字体的风格

font-variant:设置小型大写字母的字体显示文本,这意味着所有的小写字母均会被转换为大写,但是所有使用小型大写 字体的字母与其余文本相比,其字体尺寸更小。

font-stretch:对当前的 font-family 进行伸缩变形。所有主流浏览器都不支持。

font-size-adjust:为某个元素规定一个 aspect 值,这样就可以保持首选字体的 x-height。

② 文本系列属性

text-indent:文本缩进

text-align:文本水平对齐

line-height:行高

word-spacing:增加或减少单词间的空白(即字间隔)

letter-spacing:增加或减少字符间的空白(字符间距)

text-transform:控制文本大小写

direction:规定文本的书写方向

color:文本颜色 a元素除外

③  元素可见性:visibility

④  表格布局属性:caption-side、border-collapse、border-spacing、empty-cells、table-layout

⑤  列表布局属性:list-style-type、list-style-image、list-style-position、list-style

⑥  生成内容属性:quotes

⑦  光标属性:cursor

⑧  页面样式属性:page、page-break-inside、windows、orphans

⑨  声音样式属性:speak、speak-punctuation、speak-numeral、speak-header、speech-rate、volume、voice-family、 pitch、pitch-range、stress、richness、、azimuth、elevation

3、所有元素可以继承的属性

①  元素可见性:visibility

②  光标属性:cursor

4、内联元素可以继承的属性

①  字体系列属性

②   除text-indent、text-align之外的文本系列属性

5、块级元素可以继承的属性

 text-indent、text-align

CSS 7 种基础的选择器:

ID 选择器, 如 #id{}

类选择器, 如 .class{}

属性选择器, 如 a[href="segmentfault.com"]{}

伪类选择器, 如 :hover{}

伪元素选择器, 如 ::before{}

标签选择器, 如 span{}

通配选择器, 如 *{}

优先级关系 :内联样式 ID 选择器 类选择器 = 属性选择器 = 伪类选择器 标签选择器 = 伪元素选择器

属性后插有 !important 的属性拥有最高优先级

:is()和:not():其伪类在计算选择器数量时当做普通选择器进行计数。

css样式引入有哪几种方式,优先级是怎么样的?

按优先级:前端优先读取正序。正规规范优先倒序。

style= 这样肯定是最优的,但也是最不推荐的。前端标签直接写入。

延伸阅读:读取优先,灵活使用,如大量页面,每页面都要设置。工作繁琐,大量写入增加代码量。不利优化。

style type="text/css" 这样属于第二读取方式。直接写在对应的页面。

延伸阅读:每页面都要设置。工作繁琐,大量写入增加代码量。不利优化。

link type="text/css" href=" 引用CSS文件 第三级。这全局引入.

延伸阅读:全局CSS。可以分离代码及外部引入,简单快捷。也是现在都在用的。

css优先级

所谓CSS优先级,即是指CSS样式在浏览器中被解析的先后顺序。既然样式有优先级,那么就会有一个规则来约定这个优先级,而这个“规则”就是重点。

样式表允许以多种方式规定样式信息。样式可以规定在单个的 HTML 元素中,在 HTML 页的头元素中,或在一个外部的 CSS 文件中。甚至可以在同一个 HTML 文档内部引用多个外部样式表。当同一个 HTML 元素被不止一个样式定义时,会使用哪个样式呢?

一般而言,所有的样式会根据下面的规则层叠于一个新的虚拟样式表中,其中数字 4 拥有最高的优先权。

•浏览器缺省设置

•外部样式表

•内部样式表(位于 head 标签内部)

•内联样式(在 HTML 元素内部)

因此,内联样式(在 HTML 元素内部)拥有最高的优先权,这意味着它将优先于以下的样式声明:head 标签中的样式声明,外部样式表中的样式声明,或者浏览器中的样式声明(缺省值)。这只是一个大方面的优先级,在前面文章中我们讲过CSS有很多选择器,那么对于同种样式的CSS,各个选择器的优先级又是如何呢?

我们将某一个CSS看成一个三位数,通过比较数字的大小来获取优先级的高低,那么就会相当简单。在这里可以通过下面的规则来定义各个选择器对应的数字。

•百位数是该选择器上的id的数量的总和;

•十位数是用在该选择器上的其它属性选择器和伪类的总和。这里包括class (.example) 和属性选择器(比如 li[id=red]);

•个位数是计算元素(就像table、p、div、*等等)和伪元素(就像:first-line等);

•如果两个选择器对应的数字相等,也就是具有同样的优先级,在样式表中后面的那个起作用。

•标有"!important"的规则具有最高优先级,例如H1{color:black !importan; font-family:sans-serif},前景色被标为important,这个前景色具有很高的优先级。但是这种声明容易引起混乱,因此通常使用得较少。

选择器 数值

h1 {color:blue;} 1

p em {color:purple;} 1 + 1 = 2

.apple {color:red;} 10

p.bright {color:yellow;} 1 + 10 = 11

p.bright em.dark {color:brown;} 1 + 10 + 1 + 10 = 22

#id316 {color:yellow} 100

一般我们还可以通过浏览器的插件来查看,到底哪个CSS起作用,比如Firebug(Firefox)、Developer Tools(IE8)等。上面我们介绍到当优先级相同时,哪个CSS起作用取决于所处的位置,通常后面的CSS优先级要高。但是对于IE浏览器,具有相同数值的动态CSS取决于添加的顺序前后,而不是添加的位置前后;后添加的优先级要高。


当前标题:css样式的优先级别分析,CSS样式的优先级
文章源于:http://cqcxhl.cn/article/dsohso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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