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分公司,新征程启航
为企业提供网站建设、域名注册、服务器等服务
国家规定每月计算天数为 21.75(天)
日=月薪金额 ÷ 天数
创新互联的客户来自各行各业,为了共同目标,我们在工作上密切配合,从创业型小企业到企事业单位,感谢他们对我们的要求,感谢他们从不同领域给我们带来的挑战,让我们激情的团队有机会用头脑与智慧不断的给客户带来惊喜。专业领域包括网站制作、做网站、电商网站开发、微信营销、系统平台开发。
加班计算
加班应得薪金/天 = 月薪金额 ÷ 天数 × 加班倍数
例子如下:
月工资金额为:2000
国家规定每月计算天数为: 21.75(天)
加班倍数为: 300% (国家规定200%,以上2010年 中秋国庆加班费用倍数为 300%)
2000(元)÷21.75(天)×300%×1(天)=275.86(元)
2000(元)÷21.75(天)×200%×1(天)=183.9(元)